时雨律师事务所

新闻与资料

【房地产投资】外国人在韩购置不动产:新规下的不动产取得程序

页面信息

법무법인시우 日期26-08-04

内容


外国人在韩购置不动产:新规下的不动产取得程序

法务法人时雨 海外业务部 柳承昊律师

依托中韩两国法律专业从业人员团队及丰富的涉外不动产交易合规经验,法务法人时雨为拟在韩国取得不动产的外籍客户提供覆盖外国人投资申报、资金合规安排、后续房产处置合规建议等在内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近年来,计划在首尔或首都圈购置住宅的中国客户咨询络绎不绝。但需要提醒的是,自2025年下半年起,相关程序已发生重大变化:以往外国人购房大多可比照韩国人的一般程序办理,签约后事后申报即可;如今,首都圈的大部分地区已被纳入许可区范围,买受人须在签约之前先行取得申报机关(신고관청)的许可。若不了解这一变化便贸然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本身的效力都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本文将结合韩国《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相关法律》(부동산 거래신고 등에 관한 법률)的相关规定及最新政策动态,对外国人购房申报与许可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实务应对要点作系统梳理。

1. 申报与许可:两个层面的规制体系

《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相关法律》对外国人取得韩国境内不动产,设置了申报与许可两个层面的制度:

■ 事后申报义务(该法第8条)

外国人等签订房地产取得合同的,原则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向申报机关申报;因继承、拍卖等合同以外的原因取得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韩国国民或依法设立的法人、团体变更为外国人等后,欲继续持有房地产的,亦应自变更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

■ 事前许可义务(该法第9条)

位于特定区域内的土地,外国人等在签订取得合同之前,必须依法向申报机关申请并取得许可;未经许可签订的土地取得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关键规定:
2025年8月26日起,韩国国土交通部已将首尔特别市25个区全域,以及京畿道23个市/郡、仁川广域市7个区,指定为针对外国人的土地交易许可区(토지거래허가구역),指定期限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届满前是否延长,须另行关注官方公告)。许可对象涵盖独栋住宅、多户住宅、公寓、联排住宅及多世代住宅(含其附属土地)等各类住宅交易,具体用途认定依《建筑法施行令》标准执行。

■ 实际居住义务及违反后果

获得许可的外国人,须自取得房地产之日起4个月内实际入住,并履行满2年以上的实际居住义务。国土交通部如确认存在违反情形的,将责令其在3个月以内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届期仍未履行的,可按不动产取得金额10%以内的金额反复课处履行强制金,直至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2. 实务中常见的问题

■ 许可并非单纯的行政手续

未经许可签订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极易引发围绕定金返还等问题的纠纷。

■ 以出租收益为目的的购房实际上难以实现

由于存在长达2年的实际居住义务,以出租收益为目的购置许可区内住宅,在现行制度下已难以实现。

■ 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同样受到规制

不少客户咨询能否以配偶、子女名义,或以韩国法人名义“绕道”购买。需特别注意的是,不仅外国法人,外国人持有相当比例股份或出资额的韩国法人,依法同样可能被认定为“外国人等”,从而受到与外国自然人相同的申报及许可规制。

■ 资金汇入及来源审查的双重合规要求

从中国汇入购房资金的过程中,可能另需依《外汇交易法》办理相应的外汇交易申报;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在交易申报阶段还将被进一步核查。

3. 2026年2月10日起施行的新增申报要求

依国土交通部修订后的《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相关法律施行令》及施行规则,自2026年2月10日起签订的交易,须适用以下新增申报要求:

· 外国人在办理交易申报时,须一并申报其签证类型(体留资格)及在韩住所或居所情况(是否构成183日以上居所);

· 位于许可区内的住宅交易,无论买受人为韩国人抑或外国人,均须提交资金筹措计划书(자금조달계획서)及相应证明材料;

· 资金筹措计划书新增境外资金明细申报项目,包括境外存款、境外贷款、境外金融机构名称等;其他资金来源项目中,亦已将股票、债券出售所得款项,以及虚拟货币出售所得款项一并纳入申报范围。

4. 外籍人员购房关注要点

1)签约前,应通过管辖地方政府及国土交通部的公告,确认标的房地产是否位于针对外国人的许可区范围内;

2)应审查许可申请是否具备实际居住计划等必要要件;

3)建议在买卖合同中设置以取得许可为生效条件的条款,并明确未能获得许可时定金等已付款项的处理方式;

4)应提前整理购房资金的境内外汇入路径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应对交易申报及外汇申报的双重核查;

5)应妥善管理取得房地产后的申报、实际居住等后续义务的履行期限,避免因逾期而触发行政处罚或履行强制金。

结语

许可区的具体范围及各项要件,将随国土交通部及地方政府的公告随时调整,且最终结论可能因当事人的居留资格、取得目的等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对于计划在韩购置房产的中国投资者及个人而言,鉴于近期规制的密集调整及潜在的合同效力风险,建议在推进具体交易之前,就标的房地产是否位于许可区、申请许可的可行性及资金合规安排等事项,先行取得韩国律师的审阅意见。


鉴于外国人购房相关申报及许可要求近期密集调整,且未经许可的土地取得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建议中国客户在签约前务必就标的房产是否位于许可区、许可申请的可行性、资金合规安排及合同条款设计等事项,委托熟悉韩国不动产交易实务的专业律师进行事先审阅,以避免因程序疏漏导致合同效力争议或行政处罚风险。

专业咨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外国人购房申报、外籍人员在韩不动产投资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法务法人时雨海外业务部

感谢您的信任。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内容仅为一般性信息分享,不构成本所对任何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或建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读者不应仅依据本文内容作出决策。如有具体法律需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