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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外国公司在韩国分支机构的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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법무법인시우 작성日期24-11-30

正文

外国公司的韩国分支机构在变更代表人时,通常需要进行的程序及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一、办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总公司需召开董事会,就更换韩国分支机构代表人作出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任命新任代表人以及现任代表人的辞任事项。

(2)变更登记申请:应自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3周内,向管辖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3)营业登记信息变更:完成变更登记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登记中代表人信息的变更。


二、必备文件:

(1)董事会会议记录:总公司关于变更韩国分支机构代表人的董事会会议记录。该文件需办理公证及认证(Apostille)。

(2)现任代表人辞任书:确认现任代表人辞任意思的文件。若现任代表人为外国人,该文件亦需办理公证及认证(Apostille)。

(3)新任代表人任职同意书:新任代表人出具的任职同意文件。

(4)新任代表人印鉴申报及住所证明:包括新任代表人的印鉴申报文件及住所证明。若新任代表人为外国人,该等文件亦需办理公证及认证(Apostille)。

(5)总公司存在证明文件:能够证明总公司存在的文件,如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公司登记簿副本等)。

(6)公司章程:总公司的章程副本。

(7)委托书:如由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则需提交委托书。


如上述文件系在境外出具,原则上应先办理公证后,再进行Apostille认证;如文件出具国未加入相关公约,则需通过当地韩国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

鉴于相关程序及文件准备较为复杂,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寻求专业人士协助,以确保顺利完成。



负责律师

韩国时雨律师事务所
柳承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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